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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5-17 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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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一般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乡村为单元,依托悠久的村落建筑、独特的民居风貌、厚重的农耕文明、浓郁的乡村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良好的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品牌知名度高,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在发展提升乡村休闲产业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产业优势鲜明。自然风貌、生态环境、乡土文化等乡村休闲旅游资源丰富,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突出。农家乐、乡村民宿、生态康养、农业观光等业态类型多样,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经营项目多元。休闲农业与乡村重点产业、特色农业结合紧密,乡土资源充分开发,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有力,乡村休闲旅游已成为当地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2)服务功能健全。餐饮、住宿、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齐全,吃住行游购娱学等休闲体验功能完备。村容村貌整洁,乡村人居环境优美,传统村落和特色民居得到有效保护,乡韵乡味氛围浓郁,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休闲农业行业相关服务规范,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乡风民俗良好。村规民约有效执行,村民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安居乐业。移风易俗成效明显,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家风优良、民风淳朴、孝悌和睦、守望相助。富有农耕农趣农味、体现和谐和顺和美的乡村文化产品丰富。乡村治理有效、和谐有序,近3年无群体性上访、恶性治安案件等情况发生,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
(4)品牌效应明显。村域内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获得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农家乐特色村等荣誉,建设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劳动实践基地或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励和荣誉称号的村可优先推荐。
其中,农家乐特色村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村内以经营农家乐为主,开办农家乐数量达到5家以上。二是村内主要经营乡土美食、农事体验、民俗文化、特色民宿等体现农家生活特色的项目。三是农民通过直接兴办农家乐,增加经营性收入效果明显。
对于有金融需求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将优先纳入相关涉农金融支持范围。引导农业、文旅企业等社会资本有序参与美丽休闲乡村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通过开展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树立一批典型、探索一批模式、打造一批品牌。鼓励借助电商平台推介,采用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提高知名度,营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择优推荐1个依托“土特产”延伸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成效明显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典型案例,形成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乡村基本情况、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以及带动农业增值、农民增收等方面成效,篇幅1500字左右。农业农村部将组织遴选,适时予以宣传。
请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申报名额确定推荐名单,于2023年5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表、典型案例等相关材料纸质版1份报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同时,按要求完成上述材料的线上提交工作,确保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相符。对于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本次推介范围,超名额申报的将退回。
联 系 人:谭老师
电 话:19113295717 / 02885038190
电子邮箱:znftxbs@163.com
附件:
1.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点击公众号原文链接:【详细解读:美丽休闲乡村】6大申报重点助力入选(文末可下载申报表),下载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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